2020级、2021级和2022级本科生:
按照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(见附件1)相关规定,根据西南交通大学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学院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(一)名额分配
根据学校下发给学院的名额,综合考虑各年级人数规模,现将学院个人荣誉称号、集体荣誉称号名额予以分配,详见附件2。
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明诚奖”不占用学院名额,由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明诚奖”评议、推荐工作,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。
(二)学生(班级)申请(9月28日-10月9日)
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“评优管理”—“学生评优管理”模块完成(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,确保申请提交成功)。
“竢实扬华奖章”“三好学生标兵”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“三好学生”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,学生只需申请“三好学生”即可。
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,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“评优管理”—“学生评优管理”模块完成(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,确保申请提交成功)。
“忠忱班集体”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“先进班集体”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,学生班级只需申请“先进班集体”即可。
(三)注意事项
1.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,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。
2.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。
3.校级、院级学生组织推荐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明诚奖”,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,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。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》中“班级(学生组织)民主评议意见”栏签字确认。
4.同一学年内“竢实扬华奖章”“三好学生标兵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明诚奖”不可兼得;“忠忱班集体”“先进班集体”“特色班集体”不可兼得。
5.“竢实扬华奖章”评选展示会“忠忱班集体”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6.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《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》,见附件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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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7日